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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潍坊职业学院招聘14人

2023-06-26  |  来源: 潍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3年潍坊职业学院招聘14人(第二批)。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潍坊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潍坊职业学院是2001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院是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建设单位、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全国1+X证书试点高职院校、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学院入选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榜单;入选《2022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高职院校服务贡献60所典型院校、学生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资源建设优势60所院校、教师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榜单。连续3年获评山东省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考核第一名;连续4年获评市直部门(单位)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学院党委获评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获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山东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

学院坐落在世界风筝都——山东省潍坊市,现有滨海、奎文两个校区,校园总占地2000余亩,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2.74亿元,图书馆藏书175余万册。学院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农林科技学院、食品药品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国际商务学院、经营管理学院、文化创意学院等10个全日制二级学院,设有国际教育学院、创业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潍坊职业农民学院、潍坊市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学院等跨专业教学机构,开设“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试点专业3个,三年制高职专业50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11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22人,博士、硕士822人。拥有国家级人才称号教师4名、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名、泰山学者2名、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2名、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8名、涉农职业院校服务乡村振兴名师1名、全国石油和化工职业教育教学名师2名、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名、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1名、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1名、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5名,聘任发展顾问、产业教授等220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团队2个、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团队13个、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6个、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工作室1个、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5个。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或心理素质;

6.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日(含)后出生);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不能应聘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或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9:00—7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3日11:00—7月7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wfvc.cn/,下同),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7月3日11:00—7月7日11:00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拨打电话(0536-3083283)进行咨询。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7月3日11:00—7月7日16:00

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3083283@sdwfvc.edu.cn,并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536-3083283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确认无误后,考生报名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计划的情况,在潍坊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网上初审的不能改报。

四、资格审查

(一)现场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潍坊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有个人签名、日期,内容完整);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日之前取得;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4)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7月3日(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申请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由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单位出具);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二)现场缴费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每场次7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现场资格复审、缴费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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