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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区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0人(第二批)

2021-12-23  |  来源: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导读】2021年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区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0人(第二批)。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区级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440名(详见附件《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区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公告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青岛西海岸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及总量控制人员不得应聘。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2月27日。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官微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9:00—12月30日16:00;

初审时间:2021年12月27日11:00—12月31日11:00;

查询时间:2021年12月27日11:00—12月31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27日11:00—12月31日16:00。

具体办法:

1.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登陆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点击悬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考生报名后,应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按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因考生原因未完成报名的,责任自负。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可在2021年12月27日9:00至12月30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①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②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③填写个人信息的同时,按照要求上传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每张图片不超过200kb,jpg格式)。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④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12月27日11:00至12月31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确定初审结果。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1年12月3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12月30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3)缴费确认

①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②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以及残疾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1年12月31日16:00前,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网上缴费后,2022年1月4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hdqwjjrsk@163.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证明材料包括:1.应聘人员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应聘人员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2.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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