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济宁市泗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一称“辅警”),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确定聘用的辅警与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泗水县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计划补录辅警共40名,具体招聘职位、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泗水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态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觉、嗅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五)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分配;
(六)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中共党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目前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17日(节假日不休息)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泗水县威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泗水县交警大队一楼)。
3、报名费:此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4、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需一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④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彩色同版照片3张;
⑥《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
⑦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附件3);
⑧本人其他相关资质或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应聘人员本人提交报名材料时一并进行确认。
2、资格审查确认合格的,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4)。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