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4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辅警54名,具体职位及计划数详见《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1986年11月1日至2003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到中专或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忠诚、奉献、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6;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辞去本市辖区内警务辅助工作后未满6个月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应聘职位要求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报考者有6个月以上非公派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经历、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一)资格审查
2021年11月1日—10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在博山公安分局八楼会议室组织开展资格审查(中心路128号),需本人现场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所需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打印)、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原件(附件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不通过人员取消笔试资格。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4)执行,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折返跑、男子10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当场公布,测评成绩不计入招聘考试总分。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测评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试
此次招辅警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辅警招聘计划与参加应聘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出规定比例的,先进行笔试,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职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笔试主要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法律法规党史知识等,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线由博山公安分局研究确定,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考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政治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应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人员个人交纳,体检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