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聊城市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32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高唐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5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我省2016年(含)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以及在高唐入伍的或高唐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高唐县随军未就业家属,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2年1月5日为截止日期。
不能应聘的情形: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9:00-1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月6日11:00-1月8日12:00
报名网址: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月5日11:00-1月8日12:00
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 (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如招聘主管机关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月5日11:00-1月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ng.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高唐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1月5日—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00)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gtrsjsyk@lc.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5-6066370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