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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公告

2021-12-31  |  来源: 陵城区人民政府

【导读】2021年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公告。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回归陵城,提升人才支撑水平,服务陵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融入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人才高地。陵城区决定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在陵城区以外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主要包括:

本人或配偶户籍、籍贯、出生地在陵城区,或父母(岳父母、公婆)具有陵城区常住户口,或曾在陵城区工作、学习一年以上,属我区急需紧缺人才。

(二)资格条件

事业单位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

2、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海外高校的须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其中,以下人员学历可放宽至专科学历:(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2)具有高级技师或同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教育系统要求国家承认的师范类专科或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科学历还须持有以下荣誉其中一项: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课、教学成果奖、教学能手等荣誉,其中县级教学荣誉须为一等奖),来陵之前在相对应学段教学岗位,并连续从教。对于具有市级(含)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教学成果一等奖、优质课一等奖等荣誉称号及市级以上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表扬的教育工作突出个人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不受学历条件限制。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以及具有高级技师或同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月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5、事业单位人员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八级及以下人员。2007年以来进入的事业人员,须为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取得编制。

6、安排到学校或医疗机构的,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试用期内的(时间计算截至报名截止之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安排原则

1、对等对口原则。人才回引工作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各负其责。按照人才现工作单位层级、性质等,根据本人意愿、人才身份和事业单位需求等情况,一般对口引进安排到区、乡两级对口单位。按区、乡同向或顺向流动,不得逆向流动。

2、双向选择原则。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按照职能相近、专业匹配、人事相宜、竞争择优、双向选择原则,进行岗位安排。对人才意向比较集中、单位提供岗位数量不足的,用人单位可采取竞争性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选拔。

3、编制职数空缺引进原则。接收单位需在编制、职数空缺情况下回引人才,严禁超编超职数进人。

4、任职回避原则。人才引进各环节及单位(岗位)安置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要求。

三、引进程序

主要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推荐单位、面试面谈、考察体检、调动入职等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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