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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省济宁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人

2021-11-07  |  来源: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导读】2021年山东省济宁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济宁医学院创建于1952年,是山东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医科院校。学校现有济宁太白湖校区、任城校区和日照校区,占地总面积1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与济宁国家高新区共建教学科技园。学校建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16所非隶属附属医院,170余个实践教学基地。现有19个教学单位,全日制在校生18240人,设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开设33个本科专业,已形成以医学教育为主体,涵盖医、理、工、管、文五个学科门类,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协调发展的多层次办学格局。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和山东省行为医学专业委员会挂靠我校,主办《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中华诊断学电子杂志》和《济宁医学院学报》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为中国权威学术期刊,名列基础医学类期刊第一名,并入选“中国科协精品科技期刊工程项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济宁医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8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4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5.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和其他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济宁医学院网站(http://www.jnm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210.44.16.239/zp.html#/。

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变更应聘岗位。报名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个人原因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次招聘各环节有关的通知均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s://rsc.jnmc.edu.cn/)发布,不再通过其它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看,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2)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应聘人员须在报名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5)应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提交研究生就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

6)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附件2)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3),中共党员证明由目前所在党组织出具,主要学生干部证明由任职期间所在学校或院系党组织出具。

7)应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提交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系统报名时,以上报名材料须上传扫描件,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等证明材料于面试前到学校提交。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和发布的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看审核情况。

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条件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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