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招聘 >  招考信息 > 

2021年德州市陵城区引进优秀教育教学青年人才30人

2021-10-22  |  来源: 陵城区教体局

【导读】2021年德州市陵城区引进优秀教育教学青年人才30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优化教育教学人才结构,打造群众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教育教学青年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范围

1、引进计划

共计30名,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2、引进范围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

(2)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依据《德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德人社发〔2018〕48号),通过双向选择,直接列为考察人选,不占本次引进计划。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之前未与山东省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4、具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双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2月31日),已就业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手续。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7)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中共德州市陵城区委的领导下,由陵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人社、编办、财政、教体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引进工作分为现场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 10月19日-10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到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三楼人事科(政府街151号)现场报名。

提供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德州市陵城区引进优秀教育教学青年人才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二)面试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只进行面试。面试工作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报考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的,主要测试考生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的,主要测试考生对于国家教育政策方针、教育理念、教育理论等方面的理解运用能力。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可进入考察。最后一名出现分数相同情况的,通过加试确定名次。

参加面试人员据实报销最高1000元往返路费(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按照火车硬卧或动车组列车二等座标准,自驾、搭乘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乘车票据须妥善留存,无票据者无法给予报销)。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将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dzlc.gov.cn/n31312550/n31312650/n31329020/index.html)和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官网(http://www.dzlc.gov.cn/n31312550/n31312650/n31328924/index.html)。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

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教体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品质、道德素质、工作能力、日常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引进手续。

山东公考交流群

点击查看 更多招考

金标尺

扫码进群 山东公考交流群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