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为落实“东强”战略、建设现代化济东强区提供人才智力支持,根据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9日以后出生);
(五)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1年8月9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8月9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70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1年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2021年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9:00-8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8月9日9:00-8月12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8月9日9:00-8月13日12:00。
点击进入:2021年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
报名缴费网址:http://bm.cptae.com/tip/,请使用IE浏览器(IE8以上版本)、Chrome(谷歌浏览器)或 Firefox(火狐)浏览器来使用本系统,360浏览器等其他浏览器请使用极速模式访问。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招聘主管部门联合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四)初审结果查询。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8月25日9:00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2021年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六)考务费减免。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8月12日9:00-11:30,14:00-16:00,到济南市章丘区新政务服务中心(开先大道789号)济南市章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7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七)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办法。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及时发布公告,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