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招聘72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为建设省会东部现代化强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上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2021年高校毕业生应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主管机关的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7月26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72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1年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通过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cheng.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2021年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09:00-7月27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26日11:00-7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28日16:00-7月30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http://www.licheng.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认初审结果。
(四)初审结果查询。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逾期未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8月4日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到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花园路2-1号历城五中东邻)2号楼101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中,因性别区分设置的定向招聘岗位(限男性岗位,限女性岗位),当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需核减招聘计划的,核减招聘计划调整至同岗位另一定向招聘岗位(如:同岗位招聘计划B岗位调整至A岗位或A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B岗位);当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取消招聘计划的,先将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全部调整为非定向岗位,即取消性别限制,若符合1:3的开考比例,则计划不再核减或取消。否则,按照要求核减或取消。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