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济宁鱼台县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66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辽宁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前(2024年5月17日)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可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5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2日16:00
报名网址:鱼台县人民政府网(www.yutai.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将上传照片加洗1寸3张备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查部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4年5月21日16:00后,报名信息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简章和岗位资格要求,查看自己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届毕业生还未颁发毕业证书的,如因最终颁发的毕业证书与应聘时提供的就业推荐表上专业不一致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2日16:00
初审工作由专人负责,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提供咨询服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审核不予通过。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3日16:00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5月17日9:00-6月1日9:3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2024年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考试准考证》《2024年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报名登记表》和《应聘鱼台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类)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不设或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鱼台县人民政府网(www.yutai.gov.cn)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报名人员缴费成功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健康局现场进行。县卫生健康局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县卫生健康局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只考一场,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按临床、影像、中医、麻醉、口腔、临床药学、信息、综合分别命题,各类均考一科。命题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卫生健康局和应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本人抽签确定面试序号,报考同一职位的应聘人员安排同一面试组。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集体宣布。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70元。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主决定是否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的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聘用
招聘主管部门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
1.2024年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岗位汇总表.xlsx
2.2024年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应聘须知.docx
原标题:2024年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yutai.gov.cn/art/2024/5/13/art_103837_27383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