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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卫健系统招聘18人

2023-08-21  |  来源: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

【导读】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卫健系统招聘18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定陶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定陶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和资格技能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定陶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备案制),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全文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9:00—9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8月30日11:00—9月2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8月30日11:00—9月3日16:00

报名网站: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www.dingtao.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面部五官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

3、网上查询: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8月30日-9月1日报名期间,每天中午12:00发布报名、初审、缴费统计信息。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的标志为“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已完成网上缴费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须于9月3日16:00点前与定陶区卫健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30-7752187)。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根据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人员缴费后,于2023年9月11日9:00—9月17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3年9月3日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bangongshiwangjun@hz.shandong.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被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原则上调剂到本单位其他岗位。被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后的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名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须按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生成打印,一式二份)、《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2、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

3、身份证;

4、1寸近3个月内同底版免冠证件照片5张(须与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同底版);

5、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定陶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暂不开具,但须在考察体检前提供。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6、相关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岗位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资格审查和打印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考1科,卫生类岗位考试科目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解剖学、药理、病理、诊断、生理、生化、伦理等。

文秘和信息管理岗位的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3年9月17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考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能力、语言表达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在该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根据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缴纳。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高、应届毕业生、年龄小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和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在考察体检前未能按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简章由菏泽市定陶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菏泽市定陶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

1、定陶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期间的所有公告均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www.dingtao.gov.cn)发布,详细地址请点击“政务公开·事业单位招聘”一栏,请报考人员务必登录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联系电话:

咨询:0530-7752187(定陶区卫健局)

监督:0530-2223693 (定陶区人社局)

附件:

1、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原标题: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dingtao.gov.cn/art/2023/8/18/art_309132_103613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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