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德州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招聘40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23年我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40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含二级)3年临床工作经验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0日及以后出生)。
(四)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五)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平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被开除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9.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10.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3年毕业的学生。
本次招聘中的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21年、202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中要求的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如因疫情原因,海外留学人员不能如期取得有关证书资料的,经个人向报名单位申请,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学历证书、相应的学位证书、认证材料可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培证(岗位要求的)应最晚2023年7月31日向招聘单位提交,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另行通知(请关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网站)。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8日8:00—2月13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1月19日11:00—2月14日11:00
考生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初审时间:2023年1月19日9:00-2月14日11:00
公开招聘部门根据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月20日11:00-2月15日11:00
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下载打印《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应届(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毕业生承诺书》(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5)(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故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并于2月20日上午9:00—2月22日上午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月2日前到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