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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东营市利津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体检通知

2022-10-09  |  来源: 利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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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2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参加体检人员请于10月11日(星期二)早上6:50前在利津县卫生健康局(利津县津二路567号)楼前南广场集合。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体检须知

1、体检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

2、缴纳体检费300元现金,多退少补。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时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当日早上不能进食及饮水。

5、女性体检者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

6、对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7、参加体检不准携带各类通讯工具。

三、考察提交材料

请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提前落实本人人事档案的管理部门或单位,于体检完成后领取考察调档材料,同时于10月13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2,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内容须手写,不能有涂改,照片要求为网上报名时同底版照片),并由相关单位出具审查意见;

2、相关部门(单位)出具近期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鉴定材料1份(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未就业人员,由考生人事档案托管单位或所在居(村)委会出具);

3、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等原件。

四、档案转递事项

本人人事档案不得由本人携带,必须通过机要或由档案管理部门派专人于10月21日前转递到利津县卫生健康局(利津县津二路567号1101室),并附档案转递单。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将顺次递补下一名考生。

五、疫情防控要求

防疫准备:

1、为确保考察体检顺利进行,建议东营市内考生体检前非必要不离开东营市。东营市外考生应主动了解东营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规定提前抵达东营,以免影响考察体检。

2、按规定准备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考生管理要求:

1、体检前7天内无东营市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持审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达东营市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省外低风险地区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5天到达东营市,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5天3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4、省外中风险地区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7天到达东营市,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隔离,在第1天、第3天和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一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省外高风险地区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7天到达东营市,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在集中隔离第1天、第3天和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一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执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发生本土疫情省份以“山东疾控”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的《山东疾控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为准。

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审查: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

2、体检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

4、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5、西北五省(西藏、青海、甘肃、新疆、宁夏)、云南德宏州和西双版纳州地区人员。

当天有关要求:

1、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扫描场所码,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未携带的不得入场。

2、考生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全程佩戴口罩。

六、其他事项

1、考生领取相关材料后,请立刻与档案管理部门取得联系,主动协调督促档案转递相关事宜,确保本人档案按要求送达。

2、考生因各类原因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请及时与招聘办公室联系(0546-5629562),并书面提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申请,经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3、《2022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上的考核结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确定盖章。

附件1:2022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2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xls

原标题:关于2022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lijin.gov.cn/art/2022/10/9/art_85346_10322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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