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卫生 >  招考信息 > 

2022年济宁高新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8人

2022-05-19  |  来源: 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导读】2022年济宁高新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8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和《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4号)要求,现将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8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前(2022年5月25日)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最迟于资格审查前出具并提供。

具有济宁常住户口(2022年5月25日前落户)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日9:00-5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5月25日11:00-5月28日16:00

报名网址:济宁高新区网站(http://www.jnh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自专科以来实际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均须上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已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22年5月25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个人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2年5月2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5月25日11:00-5月28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5月25日11:00-5月29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卫生类第二批)》《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5月28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gxqjwc@163.com,并拨打电话0537-3255630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山东公考交流群

进群查看 招考信息

金标尺

扫码进群 山东公考交流群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