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济宁邹城市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45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2022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9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证明或解除协议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邹城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9:00-5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5月9日9:00-5月12日16:00
报名网站: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ouche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选择“通知公告”专栏,点击“2022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考生入口”,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全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2年5月1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5月9日9:00-5月12日16:00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5月9日11:00-5月13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邹城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邹城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邹城市卫生类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岗位核减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邹城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邹城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5月9日之前取得);(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