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德州市齐河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2人(第二批)。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满足工作实际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批准,2021年齐河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批事业编制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届及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12月13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后备教师、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5、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9:00—— 12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2月13日11:00——12月17日16:00
报考人员须登录齐河县卫生健康局(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428/index.html)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必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严格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为准,填写时增减变化的,造成后果自负)。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的,以及在12月16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初审时间
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3日11:00—— 12月17日16:00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招聘单位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并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三)网上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13日11:00—— 12月18日16:00
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齐河县卫生健康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可登陆齐河县卫生健康局网站下载打印《2021年齐河县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批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2021年齐河县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批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紧缺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12月13日—12月16日将相关证明材料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到邮箱qhxwjjzgk@dz.shandong.cn,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并于12月17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拨打电话0534-5327306进行确认。
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县卫健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县卫健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考生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