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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203人

2021-11-22  |  来源: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导读】2021年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203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济南市人民医院等15家单位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和我市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6.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1年11月16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考察前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截止到2021年11月16日。

、招聘岗位和计划

济南市人民医院等15家单位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203人,具体情况详见《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控制总量)岗位表》(附件1)、《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事业编制)岗位表》(附件2)。新聘用的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9:00--11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1月17日9:00--11月27日16:00。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3),并将本人签字后的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PDF电子版发送到各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见附件1、附件2),招聘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报名邮件以“应聘单位+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命名,如:“济南市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张三”。报名时间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报名时发送的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正反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本人签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派遣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岗位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三)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通过邮箱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邮箱内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此次招聘中,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能重复报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招聘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继续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报考因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取消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给与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机会,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高级岗位、博士岗位的,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面试。对其他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可放宽到1:2,达不到1:2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技能考核与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技能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高级职称人员报考高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报考其他岗位的,按要求参加技能考核。

(一)资格复审。按照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地点,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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