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276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急需和岗位空缺情况,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拟选拔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276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80年10月22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2022年毕业生可以报考除“应届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符合岗位用人需求的可以报考,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相近专业是否允许报考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以便相同专业人员报考。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国(境)内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于2022年8月底前取得;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国(境)内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于2021年12月底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余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1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0年及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10月21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1年、2022年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除2021年、2022年毕业生外,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烟台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和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范围为以下人员:1.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是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2.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国家统一招生,2019年、2020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019年离校的择业期可延长至2021年年底,可在2021年年底前报名参加考试,延长期内也需未曾落实工作单位;3.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4.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在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时请注明“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方式为,下载填写《2021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姓名+学历”。报名截止时间等信息详见各招聘单位招聘公告。除了先笔试后面试岗位以外,可在现场资格审查期间直接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该招聘单位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