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公立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82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人才引进计划和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济宁市兖州区人民医院、铁路医院、中医医院和口腔医院公开引进182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182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应于2021年10月25日前取得;
(六)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精神,本次人才引进主要面向择业期内(2019年至202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尚未入职的2021届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以上人员须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因违法违纪曾受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考务组织实施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9:00-10月29日16:00(博士研究生报名应聘的,不受本次报名时间和岗位数额限制,可在本年度内随时提出报名申请,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名人员填写《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并扫描(PDF格式),连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附件1)“其他条件要求”所需证书扫描件(PDF格式)、电子证件照上传至报名邮箱:yzglyyzp@163.com,邮件名称注明“姓名+公立医院名称+岗位+手机号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须上传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PDF格式),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上传承诺书(附件6,承诺于本年度内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和参加考试。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在引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10月25日9:00-10月30日16:00
引才单位负责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通过邮箱回复并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对不符合应聘条件或需要考生完善补充的,要及时通过邮箱回复并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并说明理由。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二)现场资格审查
引才单位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资格审查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本人身份证(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3、《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尚未入职的2021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5、国(境)外高校毕业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出具承诺书(附件6,承诺于本年度内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和参加考试,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6、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
7、报考岗位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
8、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还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9、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