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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营市利津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24人

2021-07-08  |  来源: 利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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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利津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等;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岗位放宽至45周岁(1975年7月5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前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均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7月5日为截止日期。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人数具体详见《2021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9:00—7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5日11:00—7月8日16:00

报名网站: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jin.gov.cn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7月7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7月5日11:00—7月8日16:00

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确认初审结果。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资料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县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1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7月9日16:00前将相应证明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ljxwjjdjb@dy.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546-5629562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1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聘紧缺专业人员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计划将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应根据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1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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