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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潍坊市公安机关招录辅警122人

2023-12-26  |  来源: 潍坊公安

【导读】2023年潍坊市公安机关招录辅警122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按照我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潍坊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职位

警务辅助人员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计划招录122名,其中潍坊市公安局交通分局1名、峡山分局4名、经济分局30名、安丘市局50名、昌邑市局37名。具体招录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潍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各职位年龄条件详见《潍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

(四)勤务辅警需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文职辅警需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六)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七)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9:00—1月12日11:00

审核时间:2024年1月2日9:00—1月5日17:00

2024年1月8日9:00—1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鉴定专栏(http://www.sdwfhrss.gov.cn/fwdt/ksjd/)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户口单页)、毕业证、个人信用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及其他证明材料(退出现役证等)。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录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名上传的所有材料,同时还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1份待政治考核环节提交审核。

(二)资格审查

由公安机关组织专人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于2024年1月12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报名信息将不能进行更改,报考人员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以此作为参加后续笔试环节的凭证;提交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将说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工作人员将说明理由。报名期间,招录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试用期管理等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四、考试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文职辅警1:5的比例、勤务辅警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进入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能测评范围。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能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如进入范围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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