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聊城市高唐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派遣至高唐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计划招聘辅警100名,其中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聘15名。招聘职位、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高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辅警,按照劳务派遣形式管理使用,依法履行《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纳入辅警用人额度,经费保障列入财政预算,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
4、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过硬,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5、具有高唐县户籍或居住地在高唐县,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1990年11月15日至2003年11月15日之间出生),技术辅助岗位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5日至2003年11月15日之间出生),具体要求以《高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附件1)为准;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体要求以《高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身高: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8、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其他条件
1、现役军人、在职辅警、在校学生不得应聘。
2、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11月及以前取得应聘职位具体要求的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1年11月(含)。
3、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配偶子女,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者见义勇为英雄,人民警察类或政法类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具有职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分七个阶段进行:一是发布招聘公告;二是报名与资格审查;三是体能测评;四是考试(笔试、面试);五是体检;六是政治考核;七是公示。招聘过程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将在高唐政务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高唐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高唐县鱼邱湖办事处政通路劳动大厦九楼912)。
报名咨询电话:0635-6066062
报名费用:每人100元。
报名须知:
(1)应聘人员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拟聘岗位性质任务和报考条件。相关附件下载后,据实填写并交报名处。
(2)报名实行严格的诚信制度,必须签订并履行《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查时,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近期免冠蓝底彩色1寸照片1张(粘贴到《应聘报名登记表》),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上);退役军人需提交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时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取得全国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除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时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应聘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2、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3、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应聘时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
属于在职人员的需加持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附件4)。
(4)现场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完成现场报名初审。
2、银行征信查询
凡报名初审通过人员,需参加银行征信查询工作。查询工作由高唐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初审结果
根据报名初审和银行征信查询结果,公布应聘人员初审结果。
4、招聘计划调配及其他
招聘计划数5人(含)以下的岗位须达到计划招聘数与初审通过人数比例1:3方可开考;招聘计划数15人(含)以上的岗位须达到计划招聘数与初审通过人数的比例为1:2方可开考。因岗位报考失衡导致部分岗位达不到报考人数的,将空缺计划人数调配到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