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日照市莒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和《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规定,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受莒县公安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所招聘人员派遣到莒县公安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退役军人放宽到35周岁(1985年11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六)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
(七)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从公安机关辅警岗位辞职不满两年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目前正在我市从事辅警工作的,不得应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职位及招聘计划
招聘辅警60人,其中招聘特警勤务辅警30人,综合勤务辅警30人。具体招聘职位、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见《莒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三、身份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由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公安机关工作。被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主要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政治考核、体检、毒检、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一)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7日
2、报名地点: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莒县青年中路1号),联系电话:0633--7775988 0633—7773958。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A4纸),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4张和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莒县支行出具,详细版),并提前打印填写《莒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4)。
4、资格审查:依据应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隐瞒从事公安机关工作经历及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5、考务费:确认初审通过的人员,按每人40元的标准收取考务费。考务费由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现场收取。
(二)考试考试包括体能测评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