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招聘8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工作需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决定招聘聘用制审判执行辅助人员共4名,聘用制法警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拟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2人(埠村法庭1名、圣井法庭男性1名)、书记员2人(刁镇法庭1名、圣井法庭1名)、聘用法警4人(其中机关法警男性1名,普集法庭、圣井法庭、高官寨法庭法警女性各1名)。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聘用制法官助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其他遗传病史。
(二)聘用制书记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31日后出生);
4.计算机中文录入听打和看打速度每分钟分别90字以上、正确率90%以上;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其他遗传病史。
(三)聘用制法警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优秀退伍军人或警务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3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矫正视力4.9以上,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遗传病史。
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近姻亲被判处刑罚的;
5.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有回避关系的(配偶及家庭成员从事律师职业的);
6.其他不宜在相应岗位上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