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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滨州邹平市事业单位招聘59人

2023-02-20  |  来源: 邹平人才网

【导读】2023年滨州邹平市事业单位招聘59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邹平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经邹平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为邹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2023年邹平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从其岗位要求;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邹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面向5年及以上镇街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除外)或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

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经本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推荐,可报考邹平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须为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上学历,邹平市内任现职且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任职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任职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

邹平市具有5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优秀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均应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3年邹平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只能在全省范围选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与岗位表中招聘专业须对应。岗位表中所列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以报名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部门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提交。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证明材料及办理程序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经设区的市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至1:2。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参加全省综合类同步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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