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滨州市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现将2022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7日以后出生)。其中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的岗位,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7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博兴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具有5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外)或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具有5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定向招聘是指:1、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2、具有5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是指:从博兴县应征入伍的或博兴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是指:符合《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7]39号)文件规定的博兴县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可报考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1月1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均应在2022年1月17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
2022年我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人。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7日9:00—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月17日11:00—21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2年1月2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参加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的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取得所在镇(街道)党(工)委确认推荐并盖章的《2022年博兴县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月17日11:00—21日12︰00
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资格初审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月17日11:00—2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1月21日12︰00前,将所需证明材料扫描成PDF版,统一发送至邮箱:bxxrskszx@163.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及时致电0543-2399676进行确认。减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对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的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