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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4人

2022-01-10  |  来源: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2年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4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7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七)无特别说明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须为山东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

具有5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从潍坊市入伍或符合潍坊市接收安置条件(以接收安置地民政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相关材料为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

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

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

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已被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定向招聘政策。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年内被各级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本人要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交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退回发给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不再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2年1月17日。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7日9:00—1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月17日11:00—1月21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下同)考试鉴定专栏,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月17日11:00—1月21日11:00

招聘部门(单位)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详见附件)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月17日11:00—1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2月22日9:00—2月26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到潍坊市人事考试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2号,胜利街新华路交叉路口南100米路东院内6楼)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确认无误后,考生报名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详见附件)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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