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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滨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县(市、区)选聘工作人员86人

2021-11-10  |  来源: 滨州党建

【导读】2021年滨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县(市、区)选聘工作人员86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充实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滨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县(市、区)选聘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计划

本次选聘范围为我市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计划详见《2021年滨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县(市、区)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配偶是滨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基本岗位条件的,也可以报考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岗位。

二、报名资格条件

参加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其中报考市委各部门的应是中共党员。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村(城市社区),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市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3.具有2年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其中通过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事业岗位的,需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事业单位的,被选聘单位聘用后,原身份不再保留。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是财政拨款事业编制。

报考人员须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任科级职务的,需在现岗位任职满1年。

4.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资格证书和学历等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除选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8.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文件规定的相关回避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未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推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事业单位新聘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监督。关于报考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等相关情况,请咨询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一)报名。采取组织择优推荐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树立重政治品德重工作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提升全市干部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维护基层干部队伍稳定,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的择优推荐办法,根据岗位条件要求,综合本县(市、区)干部队伍规划建设实际需要,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人员报名。其中,垂直管理单位所属的县级以下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需经市级主管部门同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各推荐单位(部门)对于政治素质不高、作风不实,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工作不在状态、不安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考。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9:00—11月17日16:00。

2.报名网站: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xx.binzhou.gov.cn/bzkszx/)。

3.报名步骤:

(1)填报个人信息。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专栏,点击“2021年滨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县(市、区)选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行注册,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类别,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成功上传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信息确认后,报名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诚信承诺书》和《2021年滨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县(市、区)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统称《登记表》)。《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干部所在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3)上传《登记表》。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报名人员未于2021年11月17日16:00前上传组织人社部门盖章的《登记表》的,各用人主管部门不予资格初审,视为放弃报名。

市外工作人员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和配偶的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在编在岗的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考生须通过电话咨询选聘单位,将所需有关材料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审核。

报名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二)资格初审。各用人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的填报信息和《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应于2021年11月15日10:00至11月17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每天适时公布各岗位报名及资格初审情况。

报名期间,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岗位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已报考取消选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审核一经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用人主管部门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选聘机会。

(四)网上交费。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名人员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于2021年11月15日10:00至11月1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于2021年12月2日9:00至12月4日14: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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