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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潍坊昌邑市招聘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人

2021-08-05  |  来源: 昌邑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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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关招聘政策要求,经昌邑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无特别说明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6日(含)以后出生)。

(四)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五)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加大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力度的要求,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专业或技能条件。

下列情形不得应聘: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及控制总量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曾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9:00—8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8月16日11:00—8月19日11:00

点击进入:2021年潍坊昌邑市招聘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考试鉴定专栏进行报名,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照片务必清晰)。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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