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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淄博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体检公告

2021-07-26  |  来源: 周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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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1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2021年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一)《公告》相关规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

(二)考察、体检的岗位及人员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以上的人员,按岗位1:1.5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不含已弃权人员)及相关递补人员,具体人员为附件1中“首批考察体检”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组织。

三、体检工作的组织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务于7月27 日(星期二)早上7:0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周村区人社局(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305室)集合。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除特殊情况经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4、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需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且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1:2021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范围(11.5)人员名单(首批)(1).xls

附件2:体检须知.doc

原标题:2021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体检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zhoucun.gov.cn/gongkai/site_zhoucunqurenliziyuanheshehuibaozhangju/channel_c_5f9f6cd393955786fb9cdd61_5fb3c1a6924bfa6940bb9a77/doc_60fa7933153e01116259a3f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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