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淄博博山区招聘社区工作者33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考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社区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博山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3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 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具有博山区户籍(含博山生源及从博山区入伍人员)。
5、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08日至2005年10月07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我省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院校名单见附件1)取得高级工或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全日制毕业生,符合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的,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的岗位。
7、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笔试加分条件:
(1)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加2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加3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加5分。
(2)加分以最高加分项为准,不累计进行计算;加分名单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9、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3年10月08日前取得,工作经历及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3年10月08日。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1、触犯法律法规,正在立案侦查的,刑满释放、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不满5年的;
2、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博山区在职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得报考。
四、岗位职责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居民自觉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意见,抓好社区党的建设,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依法协助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
4、联系、包保网格,做好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征集、安全风险矛盾纠纷排查、法律政策宣传等网格基础工作。
5、推动共驻共建,动员居民、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
6、组织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进民族团结、邻里和睦。
7、依法依规组织开展评议监督,组织居民对街道办事处和区(市)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
8、完成镇、街道按规定委托的事项和社区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 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
http://39.97.107.149/zbboshan-sg/info/bm.html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9:00—10月9日17:00
初审时间:2023年10月8日9:00—10月10日11:3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要求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jpg格式、大小15—45k)。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初审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对于符合招聘条件(8)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在网上报名同时上传社工证书原件或扫描件,若报名时未上传社工证书原件或扫描件,则视为放弃笔试加分。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事项,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本次招聘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0月8日9:00-10月10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缴费后不予退费。
报名、笔试等有关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试与资格审查
1、笔试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不划定范围,为综合类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基础知识、社工专业基础知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