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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潍坊潍城区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80人

2022-05-20  |  来源: 潍城服务365

【导读】2022年潍坊潍城区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8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事业单位招聘网。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和服务效能,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8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热爱社会管理,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称者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在职学历须在报名开始日期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类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及缴费。

报名时间:5月30日9:00—6月5日16:00

查询时间:5月30日11:00—6月6日16:00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登陆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信息公开栏目\民政局页面(http://www.weicheng.gov.cn/wcqxxgk/qmzj/),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酌情核减招聘计划。通过资格初审后,要在6月6日16:00前,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纳成功后不办理退费手续。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通过资格初审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潍城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潍城区区级机关行政办公中心3号楼102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潍城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在打印准考证时一并打印)。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总成绩满分100分。

1)笔试。笔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题,采用闭卷的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从事社区工作应具备的基本业务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笔试成绩分别加5分、8分,不重复累加,应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现场提报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报视为没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考务费70元。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排在前。

4、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采取调阅档案、到公安派出所进行户籍调查、到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社区)考察谈话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5、公示、聘用。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街道,再由街道分配到社区,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员额从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6个月内(以录用公告日为准)如出现聘用人员辞退辞职等情况的,空缺岗位可以从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薪酬待遇和管理

实行聘用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薪酬按拟定岗位起始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按等级确定薪酬,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试用期内确难以胜任工作的,不予聘用。3年为一个聘期,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新聘用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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