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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枣庄滕州市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100人

2021-08-19  |  来源: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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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基层治理工作的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发<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民〔2018〕108号)、《关于印发<枣庄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枣民字〔2019〕15号)、《关于印发〈滕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滕民发〔2020〕3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1年滕州市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滕州市户籍(2021年8月30日前取得);

7、具备社会工作者资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不得招录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招录条件。

招录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录计划和岗位

滕州市2021年计划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100人,具体招录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2021年滕州市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9:00-9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8月30日11:00-9月3日16:00

点击进入:2021年枣庄滕州市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报名入口

报名网址:www.tengzhou.gov.cn/zzq/zfbm/rsj/(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报名人员登录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engzhou.gov.cn/zzq/zfbm/rsj/),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招录资格。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2小时内为待审核期,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1年9月2日16:00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名人员在招录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录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8月30日11:00-9月3日16:00

滕州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录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招录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8月30日11:00-9月4日16:00

报名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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