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山东省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82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统一遴选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名(详见附件1《2021年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岗位汇总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青岛市区(市)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我市5年以上区(市)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因借调工作、外出学习等各种原因连续脱离工作岗位半年以上的,不计入工作经历;
3.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政纪处分期间或受组织处理未满影响期限的;
4.任职试用期未满的,提拔任职(晋升聘任)不满1年的,或近2年内调动过工作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各遴选单位的具体岗位、遴选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遴选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对遴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遴选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查询。
(二)报名
网上报名:2021年12月10日9:00-12月13日16:00。
网上查询:2021年12月11日9:00-12月14日12:00。
1.网上报名。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选择“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聘”栏目,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1)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遴选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大学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4)网上报名时,同时将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盖章同意的《2021年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PDF版)和《2021年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PDF版)上传系统。
(5)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2.单位初审。报名期间,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反馈初审结果。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2月22日9:00-12月25日9:30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4.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遴选岗位,计划录取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取计划;计划录取2人以上的,按公布的开考比例相应核减录取计划。紧缺急需专业类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的计划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公布,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在2021年12月15日下午一次性调整报考其他岗位。
5.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遴选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的全过程。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一般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按遴选岗位要求,向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2021年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需单位、主管部门及区(市)委组织部或人社局盖章)《2021年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2021年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年度考核情况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以上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