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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淄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21人

2021-11-12  |  来源: 淄博党建

【导读】2021年淄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21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现将2021年淄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选调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直机关科级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公开选调职位为市直机关副科长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我市县(区)、乡镇(街道)机关及市垂直管理机关设在县(区)的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我市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含机构改革转隶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淄博市的县以下机关(单位)、省直部门设在县(区)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职位外,报考其他职位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最低年限为5年;通过定向招录等方式,与招录机关约定服务年限的,应当严格履行约定)。

(5)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人员须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1月30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部门(单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我市各级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国有企业中层人员、市委管理党政正职国有企业班子副职和中层正职;现任市国资委等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管理领导班子国有企业和县(区)委管理领导班子国有企业班子成员;现任县(区)委管理党政正职国有企业党政正职,以及在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七、八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担任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年龄应当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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