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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省菏泽市公开选调公务员26人

2021-11-12  |  来源: 菏泽党建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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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现将2021年菏泽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市、县、乡党政机关(单位)科级领导职务。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我市各级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中央、省驻菏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人员也可以报考。

(二)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市委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层;市委委托市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和县区党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班子成员;在中央、省企业驻菏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市或县区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任中央及省驻菏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处室负责同志或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应在七、八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正高级岗位。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1月30日,现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除报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除报考职位对学历、学位有特殊要求外,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具备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中提拔晋升至报考职位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

6.在现单位工作满一年,且所在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报考。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8.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9.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坚持“凡进必审”,将干部档案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始终,凡发现档案材料或信息有影响使用的,一律停止有关程序。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1年菏泽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灯塔一菏泽党建”网络平台(http://www.hezedj.gov.cn/)“公务员专栏”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选调机关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5日16:00。报名步骤如下:

1.填写个人信息。报名人员进入“灯塔一菏泽党建”网络平台(http://www.hezedj.gov.cn/)“公务员专栏”,点击“2021年菏泽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入口”,登陆“2021年菏泽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阅读报名须知和《2021年菏泽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报名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选择报考职位。报名人员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的选调职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选调职位。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3.上传照片。报名人员上传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应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蓝底,jpg格式,20KB以下),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上传相关材料。报名人员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确认后,打印《2021年菏泽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并不得进行改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照,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B-300KB),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状态。

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修改后,需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未在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选调机关对报名人员的填报信息和《报名推荐表》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11月12日10:00至11月17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未于2021年11月16日16:00前上传《报名推荐表》的,选调机关将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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