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山东省泰安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41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现将2021年泰安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分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我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市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山风景名胜区、泰安市徂徕山汶河风景名胜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中央机关、省直机关、市直机关设在我市所属县(市、区)及以下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中符合上述范围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市级以上机关(含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职位外,报考其他职位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最低年限为5年;通过定向招录等方式,与招录机关约定服务年限的,应当严格履行约定)。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1月30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部门(单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部门的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1年泰安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灯塔—泰山先锋”网络平台(http://www.dtts.gov.cn)“遴选公务员”专栏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县级组织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5日16: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进入“灯塔—泰山先锋”网络平台(http://www.dtts.gov.cn)“遴选公务员”专栏的“考生报名平台”,登录2021年泰安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后,上传个人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2.报名人员阅读报名须知和《2021年泰安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填报职位,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人员限报1个遴选职位。选调生职位仅限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报考。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选调生,也可报考其他职位。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报名信息确认后,报名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2021年泰安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所在机关(单位)党委(党组)、县市区(功能区)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推荐审核单位要切实履行推荐把关责任,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报名。
4.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300K),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未在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修改后,需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遴选机关对报名人员的填报信息和《报名推荐表》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11月12日10:00至11月1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未于2021年11月15日16:00前上传《报名推荐表》的,各部门将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遴选要求的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一经遴选机关审查通过,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出现因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情形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四)网上交费
报名人员应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于2021年11月12日10:00至11月17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