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中共菏泽市定陶区纪委监委(巡察机构)机关选调6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中共菏泽市定陶区纪委监委(巡察机构)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为中共菏泽市定陶区纪委监委(巡察机构)机关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 报名范围
菏泽市县级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非县(区)委管理的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以下职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目前正在县(区)纪委监委机关从事审查调查工作或在县(区)纪委监委机关从事审查调查工作满2年以上的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公务员。
2.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3)除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外,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报考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以后出生),目前正在县(区)纪委监委机关从事审查调查工作或在县(区)纪委监委机关从事审查调查工作满2年以上的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公务员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以后出生);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5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在任职试用期的;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与中共菏泽市委管理的定陶区副县级以上干部、定陶区委管理的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干部和定陶区纪委监委机关(含派驻纪检组和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含子女、公婆、岳父母、儿媳、女婿)和兄弟姐妹关系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程序
1.职位查询
中共菏泽市定陶区纪委监委(巡察机构)机关公开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1年中共菏泽市定陶区纪委监委(巡察机构)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通过本公告公布的电话进行联系。
2.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日9:00—6月4日16:00。报名步骤如下:
(1)填写个人信息。报名人员进入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www.dingtao.gov.cn),点击“2021年中共菏泽市定陶区纪委监委(巡察机构)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专栏中“报名入口”,登陆“2021年中共菏泽市定陶区纪委监委(巡察机构)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阅读报名流程,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报名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选择报考职位。报名人员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的选调职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选调职位。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