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济宁高新区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47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教育类)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5〕7号)要求,现将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应聘。济宁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济宁市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可应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退役军人应聘的有关政策,由济宁高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2025年4月23日)前取得,对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交相应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附件1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从其规定),工作经历年限要求连续,按足年足月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4月。
二、招聘岗位
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教育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全市统一报名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含各县市区)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3日9:00—4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4月23日11:00—4月29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www.jnh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5年4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1查询。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4月23日11:00—4月29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4月23日11:00-4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5年5月21日9:00—5月25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5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笔试准考证》、《2025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和《应聘2025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在网上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现场进行(退役军人专项岗位的初审和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济宁高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2025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应聘2025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