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济宁市任城区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125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2025年度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教育类)公开招聘计划和《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5〕7号)要求,现将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济宁市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可应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退役军人应聘的有关政策,由任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符合市体育局、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优秀运动员安置工作的意见》(济体人字〔2021〕1号)要求的济宁市任城区户籍且获得山东省第23届或24届或25届运动会金牌的退役优秀运动员,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运动指导岗位。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全市统一报名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含各县市区)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3日9:00—4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4月23日11:00—4月29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4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汇总表中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4月23日11:00—4月29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4月23日11:00-4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请于2025年5月21日9:00—5月25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5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笔试准考证》《2025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和《应聘2025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详见应聘须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报考运动指导岗位的不受报名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直接面试。如出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及时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进行(退役军人专项岗位的初审和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任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进入面试的人员,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效身份证件、《2025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应聘2025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3)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