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滨州惠民县教体系统招聘20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惠民县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惠民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惠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应在2024年6月11日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教师资格要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惠民县外在编人员应聘报名的,须在报名时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并扫描(JPG格式)上传。同意应聘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惠民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
定向岗位条件:
退役士兵定向岗位:限惠民县户籍,惠民县入伍、惠民籍及安置地为惠民县的退役军人报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4年惠民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min.gov.cn/)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只能在全市范围选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1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2︰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所需证明材料及办理程序见附件2。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公告。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若B08岗位核减时,将计划调整到B04岗位。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简章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