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选聘33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崂山区教育教学实际需求,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计划选聘紧缺急需人才33人,详见《2024年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选聘紧缺急需人才计划表》(附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24年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四)学习成绩优异,能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按期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26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链接:https://ces.jiuyejie.cn/front/web/?pid=390446741540990981,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极速浏览器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4年1月30日9:00—2月1日16:00
网上初审:2024年1月30日14:00—2月2日12:00
初审结果查询:2024年1月30日14:00—2月2日16:00
(二)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选聘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
2.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无法更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审核不通过可更改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5.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6.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7.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相关材料”栏时,须将以下材料拍照上传,照片应与原件保持内容、方向一致,照片内容务必清晰、完整,文件格式为jpg格式。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尚未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须在备注栏如实说明情况);
(5)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6)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应聘须提交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三)网上初审
选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选聘公告公布的选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四)网上打印报名资料
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初审结果查询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2024年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选聘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逾期不再开放打印端口。因未打印或遗失上述材料影响资格复审及后续选聘环节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资格复审
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由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会同选聘单位通过现场审查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范围。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2024年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选聘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亲笔签名);
(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
(三)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
(五)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六)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应聘人员在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八)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应聘须提交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未向选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经审查不具备选聘条件的、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各选聘单位微信公众号(见附件)和崂山政务网(www.laoshan.gov.cn)首页下方的“专题专栏——崂山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简称崂山政务网,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