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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宁梁山县事业单位(教育类)招聘261人

2023-04-20  |  来源: 梁山县人民政府

【导读】2023年济宁梁山县事业单位(教育类)招聘261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10号)、《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110号)要求,现将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4月24日前取得。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应于报名前(2023年4月24日)取得。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全市统一报名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含各县市区)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咨询电话:0537-7368759;0537-7368736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9:00—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24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网站: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sha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4月2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4月24日11:00—4月27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4月24日11:00—4月28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办理程序见附件2)。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3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23年5月17日9:00—5月20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23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考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报名人员缴费成功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现场进行。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应聘人员须向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提交身份证、《2023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考试准考证》《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6)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截图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届师范生所在高校暂未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暂不提供),并提供承诺书,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限制户口的岗位须提供本人户口簿(2023年4月24日前落户);

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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