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中小学优秀教师29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中小学优秀教师共29名(详见《2021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中小学优秀教师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不含青岛市)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教育专家;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区县级及以上拔尖人才;具有区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名师、特级教师称号之一;具有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头人、教学能手称号之一;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育综合性荣誉称号;具有博士学位;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的成果主持人;近3年指导学生参加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或省赛区一等奖的教师。以上证书、荣誉称号、奖励等取得时间均须在2021年12月29日前。
(七)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2021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中小学优秀教师报名系统(http://39.100.238.30/?code=2021002)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1年12月29日9:00—2022年1月11日16:00;
网上审核:2021年12月29日14:00—2022年1月12日16:00;
查 询:2021年12月29日14:00—2022年1月13日16:00。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选聘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证明材料。
2.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如实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网上初审
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在报名期间按照本选聘公告公布的选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个人中心”栏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对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2年1月11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2年1月11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四、现场资格审查
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对网上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范围。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与网上报名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二)《2021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中小学优秀教师诚信承诺书》原件。
(三)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四)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
(六)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