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潍坊高密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师招聘30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助力高密市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补充高密市高级技工学校师资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经研究,面向社会为高密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30名优秀教师(控制总量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和数量,详见《2021年高密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高技能人才岗位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四)无特别说明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1年9月13日之前取得,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是否相符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要求,《2021年高密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汇总表》中“专技A”类岗位面向应届和择业期内(2019、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语文、数学、思政教师要求已取得高中(中职)及以上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其他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原则上聘用一年内取得。
下列情形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9:00—9月15日16:00
报名网址:http://qzpta6.chinasyks.org.cn/cn_wfgaomirs/index.html#/index
应聘人员通过“2021年高密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项目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9月13日10:00—9月16日11:00
招聘主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报名通过;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及时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少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9月13日11:00—9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有效期内证明材料(含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高密市融智商务综合体7号楼656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其他符合考务费减免的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高技能人才岗位除外),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的招聘岗位数届时将适当调整至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