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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枣庄市峄城区第二批次教师招聘29人

2021-08-14  |  来源: 峄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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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关于2021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2021年枣庄市峄城区第二批次公开招聘教师29名。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枣庄市峄城区第二批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须于2021年8月19日前取得;2021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在2021年8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体局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辞职证明。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8:30-8月20日17:00

初审时间:2021年8月19日11:00-8月21日11:00

缴费时间:2021年8月19日11:00-8月22日16:00

点击进入:2021年枣庄市峄城区第二批次教师招聘报名入口

2.方式

可登录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cq.gov.cn)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上传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8月20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毕业学校及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其中,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凡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二)网上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随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

报名缴费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人数。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或者作退费处理。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整到相同学校相同学科的定向或者非定向岗位。

核减、取消、调剂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峄城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三)网上缴费和查询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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