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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泰安市泰山区招聘教师140人

2021-06-04  |  来源: 泰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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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9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应聘人员应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泰安市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今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本简章及《2021年泰安市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见附件2)有关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9:00—6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9日11:00—6月12日16:00

计算机端:登录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taishan.gov.cn/)报名。

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选择“2021年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进行报名。

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6月1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联系报名咨询电话:0538—6270996。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9日11:00—6月12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6月9日11:00—6月1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6月21日9:00—6月27日9:30登陆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打印准考证、《2021年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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